各經銷商:
根據公司考核政策規定,有以下任一行為的將取消代理權;
1、未完成保底考核任務(半年考核或全年考核);
2、專賣店上樣其他同類產品,存在“走貨”現象;
3、長期不報單,不配合公司各項工作,與公司溝通不暢;
經查實,杭州、東海、濟寧、招遠、全椒、垣曲區域符合以上三條,即日起取消其區域代理權;
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限定以上各區域代理商停止銷售與尚佰木業有關的一切產品,撤銷帶有尚佰木業LOGO字樣的所有宣傳材料及標示,逾期視為侵權,我公司將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所有后果自行承擔!本通知自發出之日起生效,我公司將會以律師函的形式告知各區域原代理商所在商場及所在地工商部門關于終止代理商資格問題,并且會通過官網及當地媒體公示原區域代理權取消通知。公司舉報電話400-6358-588。
以上內容請知悉!